全司连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22年6月10日 生效时间:2022年6月10日

欢迎使用全司连产品及服务!

提示:在使用全司连产品及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全司连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全司连隐私政策》(以下简称“隐私政策”),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我们将以加粗字体显示,您应重点阅读。

当您按照企业组织创建页面提示填写信息,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及《隐私政策》”并完成全司连企业组织创建时;或您使用企业组织分配的账号密码激活账号,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及《隐私政策》”并完成首次登陆时;或经登陆页面提示登录即视为同意《服务协议》及《隐私政策》,您点击登陆完成日常登陆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及隐私政策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及隐私政策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届时您不应以未实际阅读相关内容或者未获得全司连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及隐私政策无效或要求撤销。

一、缔约主体

本协议由企业组织用户(含管理员、最终用户、外部授权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您”)与上海扶芳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全司连服务的关联公司(以下合称 “全司连”“我们”)在上海市徐汇区共同缔结。

二、协议内容和效力

三、服务内容

四、注册及账号管理

五、服务使用规范

六、服务费用

七、第三方应用及服务

7.1 为便于您基于全司连平台使用部分第三方应用,全司连与授权的第三方应用建立合作,在全司连服务中可能包含能跳转到第三方所提供的在线服务或资源的链接,或能让您直接访问该等服务或资源,例如全司连接入支付公司为您提供收付、转账、扫码收款等支付功能;接入视频会议服务商为您提供视频会议服务;接入科大讯飞为您提供企信内选择语音转文字功能服务;接入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地图服务商以便您使用全司连的定位功能;以及接入第三方提供的培训直播、扫名片、AI图片识别、电子签章、呼叫中心等。您了解并同意,全司连仅为了您便利操作而提供该功能模块或服务使用入口,相关服务由前述第三方提供,我们无法控制您对该等第三方服务或资源的使用,全司连公司不对您对该应用的使用承担任何责任。

7.2 您了解并同意,如我们对全司连服务及与第三方应用的合作方式做出调整、中止或终止而对第三方应用服务产生影响的,全司连不承担相应责任。

7.3 您通过第三方应用或服务使用全司连时,全司连可能会调用第三方系统或者通过第三方支持您的使用或访问,使用或访问的结果由该第三方提供。

7.4 您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全司连服务中的第三方应用及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用户协议等规定。您在选择使用第三服务前应充分了解第三方服务的产品功能、服务协议及隐私保护政策。

八、服务中止或终止

九、隐私政策

十、知识产权

十一、有限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十三、有效通知

十四、争议解决及其他

十五、联系方式

您可以拨打全司连5*9小时(9:00-18:00)客服热线(17701657659)或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与我们联系:

上海扶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 客户服务部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田林路418号

  • 1.1 全司连企业/组织用户:是指企业或其他组织申请在全司连平台上创建企业组织架构,并为组织成员(最终用户)配置账号。完成全司连企业组织创建后,由企业组织授权管理员配置、开通全司连服务并管理最终用户的使用行为。全司连企业/组织用户包括但不限于法人、政府机构、其他组织、合伙或个体工商户等。
  • 1.2 全司连企业/组织管理员:指经全司连企业组织用户授权或指定,拥有全司连企业组织用户管理平台系统操作权限,代表企业组织用户开通、管理和使用全司连服务的最终用户,诸如有权管理所属企业组织通讯录及组织成员,进行全司连调度管理工作台的相关操作和配置、设定子管理员、管理组织内的最终用户,代表所属企业组织对接和管理第三方应用、确认和签署相应全司连在线协议,申请注销所属企业组织账号等。企业用组织管理员可以为一人或多人,简称“管理员”。
  • 1.3 全司连企业/组织最终用户:是指被企业/组织用户或管理员创建,作为该企业/组织用户在“全司连”平台搭建的企业/组织架构的成员,并在企业/组织用户或管理员设置的权限内使用该企业/组织用户开通的“全司连”服务,包括管理员、其他成员用户,以下统称“您”。 
  • 1.4 全司连外部授权用户:全司连企业组织用户基于业务管理场景下连接业务上下游企业的需求,将购买的全司连账号(简称“外部授权账号”)授权给被连接企业(简称“被授权企业”)使用,该被授权企业为外部授权用户,外部授权账号类别包括:全司连企业/组织账号及企业端口账号。企业端口账号仅具有全司连企业/组织账号部分使用功能。
  • 1.5 企业组织控制数据:指企业组织用户及其最终用户使用全司连服务过程中提交或产生的信息和数据,包括企业组织用户及其管理员提交或要求最终用户提供的信息、企业组织用户分配给最终用户的信息,具体关于企业组织控制数据相关约定,请参见《全司连隐私政策》。
  • 1.6 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在企业组织用户及最终用户使用“全司连”服务进行移动办公、沟通与协同时,“全司连”服务相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为企业/组织用户,我们作为受托处理者,依据管理员操作、配置等指令,对企业组织控制数据(含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数据处理。